《荒野的呼喚》是作者美國的杰克倫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貝爾納德犬和蘇格蘭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莊園里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他單純,活潑,習(xí)慣了舒適的生活,但人類的貪婪和墮落使他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他幾經(jīng)轉(zhuǎn)折,被差到了一個送信的生活中,他飽嘗鞭抽棍打,弱肉強食,同類相殘以及生存之艱難,但他從中知道了友誼,同情及自豪的各種情感。他愛憎分明,聰明勇敢,忠職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聲喚起了他的回憶。自從自己深愛的'主人慘死之后,為主人報了仇,隨后了卻了人間的羈絆,毅然回到了荒野,與狼群為伴,享受著殘殺動物的快樂。
從這篇故事讓我想到了眾多有名的科學(xué)家,如瓦特,家里窮得連家具都買不起,幾經(jīng)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窩更向下凹了,可他還是堅持學(xué)習(xí)手藝,老師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連公雞都在睡夢中的時候,就已經(jīng)開始干活了。他還省吃儉用,勤奮學(xué)習(xí),原本要在三年時間才能學(xué)會的手藝活他在一年的時間內(nèi)就全部學(xué)會了。
為了解決以前蒸汽的問題,他想改進蒸氣機,在幾次實驗過后,不但沒成功,還欠下了一大堆的債務(wù),但他毫不氣餒,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終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臺耗煤量比原的蒸氣機少四分之一的蒸氣機,又經(jīng)過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臺更好得蒸氣機,大大地減少了蒸氣機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覺得我們也應(yīng)該像巴克一樣,要去磨練自己,熱愛自己的學(xué)習(xí),這樣才能取得成功。
屋外食物香味飄揚,我卻不為所動,我正被>那動人的故事所吸引,一刻也不想耽擱,恨不得一口氣把它讀玩呢。
這本書講述了一直名叫(buck)的狗因為淘金熱潮的興起被人從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賣到了北極,成為了一只拉雪橇送信件的苦役狗。巴克學(xué)習(xí)的很快,成為了一只優(yōu)秀的雪橇狗,不久他向領(lǐng)頭狗斯皮茨發(fā)出了挑戰(zhàn)。巴克贏了成為了領(lǐng)頭狗。之后,巴克的主人被殺回歸了狼群憑自己的實力成為了狼群之首。
巴克這一只狗令我敬佩,他不但在弱肉強食的世界中存活下來,并成為了狼群之首。這一只狗怎能不令我佩服呢?
第二次讀這本書時,我讀出了一個道理:要想在弱肉強食的世界中生存,必須要勇敢強大,不畏懼強大的敵人,才能在這樣惡劣的環(huán)境下生存。
第三次讀時我讀懂了這本書不是為了寫巴克這只狗,更不是為了寫狗狗之間的斗爭,而是暗含了我們生活中的道理。在生活中我們不也常常遇到挫折,有的人是害怕的不敢面對;有的人卻能勇敢的的去面對·去努力·堅強·勇敢·智慧地戰(zhàn)勝困難‘這是為什么?是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什么是不可戰(zhàn)勝的,就像"只要功夫深個,鐵杵磨成針""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一樣。
寒假中,我讀了《野性的呼喚》,讓我印象非常深。
故事主要敘述了一只強壯勇猛的狼狗巴克,從人類文明社會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過程。巴克是一頭重140磅的狼狗十分強壯。它本來在一個大法官家里過著優(yōu)越的生活,后來被法官的`園丁偷走,轉(zhuǎn)賣給郵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巴克最初被賣給幾個法裔加拿大人,由于巴克體力超群,機智勇敢,最終打敗斯帕斯成為了狗群的領(lǐng)隊狗。巴克先后換過好幾個主人,最后被約翰·索頓收留。巴克對索頓非常忠誠。不幸的是索頓被印第安人殺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這些印第安人,從此與狼為伍,但仍然定期去主人的葬身之地憑吊。
此書最讓我感動的地方是巴克不犧生命要將主人救活,這里寫出了巴克對主人的忠心。我看完了這本書之后聯(lián)想到了和我相處了好幾年的小狗……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狗是我們忠誠的朋友,請大家和我們的朋友(狗)和睦相處。
在暑假期間,老師給我們推薦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喚》這本書。剛拿到這本書我就喜歡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兩只有著黑白相間的絨毛的大狗,它們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著,一個坐立的遙望遠方,一個則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種迫不及待打開書的感覺,之后我捧起書細細的閱讀。
小說記敘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從小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由于淘金熱潮的興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販子賣到了加拿大,開始與吃不飽的惡劣環(huán)境抗戰(zhàn)。它被賣給了一支雪橇隊,與隊里的雪橇狗們同舟共濟,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歸,正當它奄奄一息時,卻被好心的約翰·宋頓收留,布克并感受到愛的力量,在約翰·宋頓遇害后,布克知恩圖報。最后在荒野的.聲聲召喚下,加入狼群。
讀完這部小說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別是讀到最后一段,約翰和所有營地成員被印第安人殺害后,布克憤怒地報了仇,并坐在埋沒約翰的水塘邊靜靜地愣神,慘白的月光灑潑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朧,那么凄慘,到處彌漫著血腥的氣息。我好像身臨其境,不禁升起一絲對布克的憐憫之情,想起它與約翰結(jié)識后所經(jīng)歷的快樂和憂愁點點滴滴中流露出他們彼此之間互相的關(guān)愛。看到這兒,我的淚像斷了線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還有:它生動描述的介紹了一個人與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與戰(zhàn)斗中,都堅持下來。這本書告訴我們:只要堅持,永不放棄,而且會運用智慧,小菜一碟。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給我感觸很深,這本書叫《荒野的呼喚》。
這本書講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狼狗,它是米勒大法官的寵物,從小過著養(yǎng)尊處優(yōu)的生活,但由于當時興起淘金,布克被狗販子,販賣到了加拿大北部,來到了一個荒涼、野蠻、弱肉強食的世界。
布克在這里成為了一只雪橇狗,每天要拉著雪橇不知跑多少碼。在惡劣的環(huán)境中傳出的呼聲,喚醒了布克的本能和野性,使它變得狡猾、兇猛。我讀到這兒,不禁有些同情它,布克從前的生活是那么的悠閑、安逸,可是現(xiàn)在它不得不過著每天辛苦的日子,從一只乖乖的寵物,變成了兇猛的野獸。
布克和它的伙伴經(jīng)歷了許多風(fēng)風(fēng)雨雨,但因為惡劣的環(huán)境和無能、冷酷的主人,布克奄奄一息了,一個叫宋萬的人救了布克,并和它建立了深厚情誼,后來宋萬被葉海特人殺死了,布克因此失去理智地咬死了許多葉海特人,最后進入了狼群。
看了這本書,我為宋萬和布克的深情厚誼所感動,在宋萬死去后,在它撲向葉海特人時,它沒想過葉海特人手中的刀槍可能會殺死自己,這說明布克把宋萬看得比自己生命還重要。在布克面對宋萬尸體是產(chǎn)生的饑餓感,其實是精神的饑餓,是感情的饑餓,它渴望宋萬用撫愛的手在它背上撫摸,渴望宋萬情切地罵它,可這再也不可能了……
單從名字來看,這就是一本充滿原始野性的書。事實也的確如此。
這本書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長的家犬從溫順的寵物到兇猛的野獸的蛻變。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來都豪不起眼,由于當時有許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優(yōu)秀的雪橇就顯得尤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紐爾偷偷賣掉了。
狗 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這一代,它們與生俱來的野性已經(jīng)被溫暖的爐火和上好的狗糧消磨掉了。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漸漸蘇醒,巴克現(xiàn)在像足了一條愛斯基摩犬,也可以說像像狼。巴克是條十分優(yōu)秀的領(lǐng)頭犬,它幾經(jīng)易主,最后在死亡線上被一個叫桑頓的男人救了回來,這決定了巴克對他的忠誠。
它可以為了桑頓一個微不足道的指令義無反顧的跳下懸崖,也可以冒著生命危險救主,這使它名聲大噪。在一次意外中,桑頓和他的朋友被愛斯基摩人殺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幾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數(shù)愛斯基摩人。它加入了狼群,成了頭狼。也許,這對它而言,是最好的歸宿。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是著名作家杰克.倫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喚》。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長在南方的莊園里,過慣了悠然.舒適的生活,養(yǎng)成了溫順、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園丁拐騙賣給了狗販子,帶到了遙遠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懇懇的雪橇狗,稍犯些錯誤,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殘酷的環(huán)境中,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領(lǐng),取而代之。
巴克很聰明,怎樣拉好雪橇,怎樣戰(zhàn)勝寒冷,對它來說很簡單.它在極地中遇到過五個主人,最后一個叫約翰.桑頓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對巴克十分關(guān)心,可不幸的.是桑頓在一次淘金時被印第安人殺害,這使巴克與人的最后一根紐帶被打斷了。從此,巴克對人沒有了信任,它決定加入狼群,回歸大自然。
讀完這本書,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堅強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開肉綻,也不愿意屈服.我們作為人類,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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